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蒿,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十一月六日
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 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
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澈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