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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勒津婚礼 敖颖月
延续文明的礼仪,承载民俗的盛典。探微蒙古族传统婚礼的瑰丽与文化内涵。蒙古族传统婚礼,富有神秘的传奇色彩,但是近年来,绝大多数的蒙古族人,一般并不采用这种传统的婚礼习俗了。挖掘并保护蒙古族 婚礼的文化瑰丽,是当务之急。 2015年9月18日、19日两天,一对蒙族青年男女,将在阜蒙县王府镇某村隆重举行传统的蒙古勒津婚礼。本次婚礼由阜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我作为“非遗保护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了婚礼的整个过程。 我虽然是蒙古族人,但我以前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婚礼,记忆里只保留着蒙古族传统婚礼的零散的碎片,那都是爷爷辈的人给我讲述的。 我记得,蒙古族传统婚礼分两天进行,由接亲、迎亲、送亲三大部分总计21个程序构成。接亲,新郎家堂屋摆酒席一桌宴请知客、厨师、歌手等,祝颂人用激情洋溢的地道蒙古族语言向各位致谢。 随后的程序里,体现着蒙古族人民在征服自然的历史进程中,他们能骑善射。蒙古族男人崇尚好汉三艺:骑马射箭摔跤。你看,新郎一身戎装,佩戴弓箭,骑骏马来到新娘家门口,双方祝颂人反复诘问对答,一番角力之后,以琅琅上口的蒙古族婚嫁词和优美动听的酒歌把婚礼推上了高潮。此时,现场的所有人,都被那传统的蒙古族礼仪所震撼。句句祝颂词,都是对人生平安吉祥的企盼,声声酒歌都是对新郎新娘的美好祝愿。 在我亲身经历的这场婚礼上,所有的仪式都是按标准的传统进行的。我们力图再现传统,给人们一个蒙古族婚礼的完整的记忆。为此,阜蒙县电视台对婚礼进行了全程的录像。 对于我们非遗工作人员来说,不仅对婚礼的现场十分感动,更对蒙古族传统的婚礼习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说不清是激扬的情感,还是工作的责任,总之,我们对这场婚礼所承载的文化内涵进行梳理的同时,也更加敬畏我们民族婚礼的瑰宝。那是来自天国的喜悦与欢乐,那是源自历史与自然的图腾崇拜。 当这场婚礼进入到“敬酒”、“献礼”、“求导”、“问名”、“扮郎”、“训女”“送女”等程序时,我们细心品味着每一个程序里的内涵,思考着这个内涵所承载的生活的源泉。每一个场面,都是一支歌;每一个细节,都是一首诗;每一个点,都是一句蒙古族格言。我们陶醉于盛大的蒙古族婚礼之中。蒙古族,是一个神奇的传说,更是一个伟大的民族。 婚礼在推进,迎亲仪式开始了。这个环节是整个婚礼的高潮部分。这是婚礼的第二天,新郎骑骏马带车队来到了新郎家村口,早已等待好的篝火迎亲正式开始。新亲代表席地而坐,双方祝颂人相互祝颂。他们祝颂自己的亲人家庭和美,幸福安康;祝颂生产风调雨顺,人畜两旺。蒙古族历来是能哥善舞的民族,又有说唱好来宝的习俗,此时说的祝颂词,也尽显民族的特色,令人难忘。 在祝颂声里,人们来到了新郎家门口,两位嫂子敬酒献哈达,迎新娘下车。此时,现场的人都期待着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那就是夫妻结发拜天的重头戏。那将是怎样的一个场景?我在资料上看过多次,但是从来没有身临其境。今天,此时,就要看到这样的场景了。 上午9点整,干妈为新郎新娘结发,新郎新娘叩拜长生天。叩拜完进行的是“双虎当门”,小男孩和小女孩在门口挡门讨红包,赏过红包后便开心的让开了门。接下来是“完婚祭火”和“新娘上装开脸”。午宴正席随即开始,送亲客正席,酒过三巡后上主菜,歌手献歌,新郎敬酒,亲家对饮,把仪式推向了高潮。 这样的婚礼仪式,这似乎有些繁琐的礼仪,都在表达着蒙古族人民的淳朴与真诚。这就是蒙古族婚礼能够成为“非遗”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吧。 送亲的仪式也尽显着蒙古人的豪爽与真诚。午宴正席之后,开始践送新亲,娘家托付,男方端出酒肉为新亲送行,男方祝颂人祝福。所有的程序完毕,一场庄重而欢乐的婚礼,渐渐地进入了尾声。 我们祝福一对新人,愿你们白头偕老。你们从此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这个家庭,是在瑰丽而隆重的蒙古族传统习俗里诞生的,愿你们永远记住这个难忘的时刻,继续传承民族的文化。 蒙古族传统婚礼,是民族传统的瑰宝,彰显着深厚的文化内涵。这是我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组成部分,是我们国家的精神财富,是必须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这种文化,真正地体现了中华民族博大思想的一个精髓。我们这些“非遗”工作者,为自己的辛勤付出而自豪。我们是这场婚礼的导演,也是如此文化精髓的见证人。我们精心地捧起这份“非遗”文化的点滴,保存在自治县的记忆。我们也把它的精彩,完整地呈现给国家,奉献给世界,让人们知道这份珍贵。
阅读链接—— 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的非遗的标准是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 关于“非遗”,往往侧重于个别少数民族的、特别是濒临消亡的人口基数小的民族文化的抢救,这当然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能不能突破个别民族、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去发掘对56个民族的大家庭成员有普遍影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覆盖,不分男女、贫富、行业、信仰等差别在全社会广泛适应的“非遗”呢?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的是非物质的属性,更多的是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当今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非遗”,都有着浓厚的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其实用性,也表现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但现实保护中,我们对遗产的文化品质在不断消解,功利性目的越来越突出,甚至“非遗”的留存、申报乃至保护,都有着强烈的利益驱动,不仅是个人的需要,还有当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遗工作变成了本地的广告、旅游的宣传、增值的途径。更有甚者,“非遗”的申报就是一个异化的过程、商品化的过程、去神圣化的过程、从文化常态中剥离的过程。没有经济利益的冲动,有多少人会从文化本位上关注“非遗”? “非遗”是先辈通过日常生活的运用而留存到今天的文化财富。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在历史的长河中自然生成又不断发展流变至今,虽然随着族群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但对遗产的文化认同感和历史感是始终不变的。今天的“非遗”,如何保留遗迹的自然状态和真实性而减少人造的成分、如何继续保持日常性而减少节庆性、如何增强实用性而减少表演性、如何体现民间性而减少官方性,这才是还原前人的遗产对今天后人的作用,失却了这种作用,遗产就成了包袱。特别是今天看到的“非遗”,大部分是农耕时代形成并在相对封闭落后的地方保存下来,能否在现代化的大潮中继续发挥作用、如何避免被现代性同化而发挥作用,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孝子贤孙必须考虑的问题。 “保护”一词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任何事物都有产生、成长、延续、消亡的过程,“非遗”的未来,同样在这样一个动态的过程中。“非遗”自身如果没有足够的生命力继续发展下去,我们今天的保护就成了对“非遗”的临终关怀。当一个“非遗”不能让后人自觉传承而需外力被动留存时,我们不能不考虑其维持的时间有多久?当一个“非遗”要靠项目申报的方式来保护而自身难以维系时,我们不能不想到有多少没有被列入申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们没有关注到的偏远村落苟延残喘直到停止呼吸并随着岁月渐渐流失?现代化的冲击,商品化的影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存在土壤和社会环境,也就慢慢走向消亡。当一个文化项目被装进保护的温室里,供后人从外部考察、观看、品味的时候,也许已经是一种凭吊了! 我们基于西方的学术理念、按照西方文化分类方式和程序进行申报,也因为符合西方的价值评判标准而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这个过程中,“非遗”本身可能被肢解,系统的整体性可能被碎片化、活态性演变成标本化而走失了“非遗”原来的模样。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要保护,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因为有用!如果“非遗”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跟古董和艺术品收藏没有什么区别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非物质的无形的遗产更加重要,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情感和特有的思维方式、审美习惯,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已达37项,成为世界上入选“非遗”项目最多的国家。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社会的现代化,我国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保护现状堪忧。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至此,我国已经有了“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标志”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对于增强全体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将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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