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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4月24日电(记者王炳坤)企业要增加一个或几个经营场所,不需要再多次办证了。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这个省放宽经营场所登记备案条件,允许“一照多址”的改革措施已经铺开,将为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负。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工商局办理了当地首例“一照多址”备案业务,鞍山市铁东区“渔掌门”饭店在鞍山市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开设经营场所,无需额外申领营业执照。 “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设立分支机构时,可不再需要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在已有营业执照上标注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就可以了。早在2014年6月公布的《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中,就允许市场主体可进行“一照多址”备案。随着各项政策措施逐渐落实,“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正在辽宁省一些地方铺开。 辽宁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分为增设经营场所备案和撤销经营场所备案两种。增设经营场所备案是指市场主体在其住所地以外增设经营场所,可以不申请分支机构登记,而是向登记部门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登记就可。撤销经营场所备案是指市场主体终止在申请增设的经营场所继续经营,可向登记部门申请撤销增设经营场所备案登记。企业申请“一照多址”的流程十分简单,只有填写申请书、需备案的经营场所与企业住所在同一个地级城市、从事的经营活动不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等几个条件。本文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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