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03|回复: 3
收起左侧

[各地] 1994年:阜新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233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4 16: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1994年11月27日,艺苑歌舞厅因舞客邢胜利将点烟后未熄灭的报纸塞进沙发的破洞内,引燃沙发,导致3号雅间起火,未能及时扑灭,大火很快蔓延整个舞厅。由于舞厅严重超员,安全通道不畅,经营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有效地组织疏散,致使233人被烧死,19人被烧伤;直接经济损失280多万元。17岁的肇事者邢胜利也在火灾中丧生。

  艺苑歌舞厅原是阜新市评剧团的排练厅,1990年7月改造成营业性舞厅。1992年9月由阜新矿务局海州矿电务段技术员王文忠承包经营,其妻李革新协助管理。1994年6月,王文忠不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和验收,擅自对舞厅进行改造装修。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对该歌舞厅安全通道不畅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但王文忠置若罔闻,使歌舞厅留下严重的火灾隐患。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王文忠、李革新不遵守有关部门额定140人的规定,经常严重超员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舞厅。火灾发生时,舞厅内有舞客299人,其中有61名未成年人。王文忠、李革新先后从入口逃出,没有及时有效地组织舞厅内的人员疏散,使相当一部分人丧失了脱险的机会,增加了遇难人数。

  辽宁省委、省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对阜新市“11·27”特大火灾事故主要责任者及有关责任者作如下处理:

  对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艺苑歌舞厅经营者王文忠、李革新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原评剧团团长赵素菊受剧团委托管理艺苑歌舞厅,对这起事故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评剧团团长孙国兴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收容审查;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文化局副局长、文化市场管理办主任许凡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收容审查。

  1995年11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四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王文忠、李革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这起火灾负有重要责任;孙国兴、许凡严重失职,对火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王文忠、李革新有期徒刑7年和4年;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孙国兴、许凡有期徒刑3年和2年。

发表于 2011-11-1 15: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阜新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行动,深入排查社会单位、社区、村庄的火灾隐患,确保排查率、发现一般隐患整改率及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销案率,实现“三个100%”。

  为此,阜新市将实行多警联勤行动,采取地毯式排查,进行“网格化”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发表于 2011-11-1 15: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10_213:}
发表于 2011-12-2 22: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社区广场
屌丝女神必须关注的那些事!
  • 中国智协冰雪嘉年华活动(辽宁站)在辽宁阜
  • 哈拉哈村鱼满堂钓场
  • 扶残助残显担当 ——访太平区政协委员、辽
  • 阜新市残联为残疾人办实事
  • 情暖新春 爱满助残
  • 中国智协冰雪嘉年华活动(辽宁站)在辽宁阜新启动
  • 哈拉哈村鱼满堂钓场
  • 扶残助残显担当  ——访太平区政协委员、辽宁锦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春
  • 阜新市残联为残疾人办实事
手机触屏版 | 手机客户端 |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诚聘英才 | 工作证查验 | 友情链接 | 阜新人就上阜新网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1-2013 FUXINWANG.COM 版权所有 本站仅提供网上自由讨论,内容均由网友原创或收集自互联网,所有个人言论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