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57|回复: 3
收起左侧

[各地] 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改发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31 20: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导读]财政部明日起将增值税起征点幅度提高至每月5000-20000元,此前为2000-5000元;将营业税起征点幅度提高至每月5000-20000元,此前为1000-5000元。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财政部)

转自:腾讯财经





该贴已经同步到 nety的微博
发表于 2011-10-31 22: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0-31 23: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2 22: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社区广场
屌丝女神必须关注的那些事!
  • 中国智协冰雪嘉年华活动(辽宁站)在辽宁阜
  • 哈拉哈村鱼满堂钓场
  • 扶残助残显担当 ——访太平区政协委员、辽
  • 阜新市残联为残疾人办实事
  • 情暖新春 爱满助残
  • 中国智协冰雪嘉年华活动(辽宁站)在辽宁阜新启动
  • 哈拉哈村鱼满堂钓场
  • 扶残助残显担当  ——访太平区政协委员、辽宁锦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春
  • 阜新市残联为残疾人办实事
手机触屏版 | 手机客户端 |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诚聘英才 | 工作证查验 | 友情链接 | 阜新人就上阜新网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1-2013 FUXINWANG.COM 版权所有 本站仅提供网上自由讨论,内容均由网友原创或收集自互联网,所有个人言论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