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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容忘记:阜新煤矿万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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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容忘记:阜新煤矿万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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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9 23: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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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贞爱 于 2010-11-30 00:04 编辑 ]
历史的疤痕——辽宁境内万人坑
第十章 阜新煤矿万人坑﹡
位于辽宁省西部的阜新地区,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日本在侵占阜新时期,为了掠夺这里的煤炭,残酷奴役、迫害中国人民,造成7万多名劳工死亡,在阜新留下了4处大规模的万人坑。这些万人坑中的堆堆白骨,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掠夺煤炭资源,奴役中国人民的铁证。
一、日本对阜新煤炭资源的掠夺
日本帝国主义染指阜新煤田由来已久, 早在20世纪初就开始了。1907年2 月, 日本派遣特务土居秀男潜入阜新大孤山定居, 坐探情报。1908年2月,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派其地质课长木户忠太郎、 抚顺炭矿矿务课长田岛犹吉潜至新邱窃查煤田,并写出调查报告。日本“获知此煤田大有前途,产生了攫取开采权的要求”(注:《阜新矿务局志》,辽宁画报出版社,1994年版,第11页。)。1914年6月 27日,日本大仓组合又派出工学士大日方一辅等3人,化装成毛皮商人,前来阜新私查煤田。该一行人到达阜新县苇子沟附近时,大日方被不明身份者枪杀。
日本驻华公使小幡酉吉以大日方被杀为由向北洋政府进行外交讹诈。北洋政府允赔3.3万元,达成协议。不久, 小幡却撕毁协议,蛮横提出:“大日方工学士虽表面上以大仓组店员的身份领得毛皮商的旅行护照,但是另外还有调查新邱煤矿的目的,所以这次事件可说是因新邱煤矿而引起的,自应以该煤矿解决赔偿损失的问题。”(注:《阜新矿务局志》,辽宁画报出版社,1994年版,第12页。)日本的外交讹诈得逞,大仓组即按日外务省命令迅即制成攫取新邱由11个矿构成的矿区图 ,并与上海顺济公司周圭璋勾结 ,于1914年8月20日签订合约, 组成“中日合办”的“大新矿业合资公司”(简称“大新”公司),向北洋政府申请允办新邱的11矿区。经外交交涉,北洋政府允由两个公司各领3 个矿区。大仓组遂于11月又在顺济公司内寻得另一个名义人,拼凑成一个有名无实的“大兴矿业合资公司”(简称“大兴”公司)。两公司向中国政府请领新邱6个矿区的总面积为59平方华里。
大新、大兴二公司是作为获得采矿权而创立的。从交涉开采矿权一开始,“便由(日本)政府与中国斡旋,达成的谅解是:权利确定后,完全归于‘满铁’。”1916年1月,两公司取得探矿许可。7月7日,“满铁”与大仓组背着中国政府,抛开两公司的中方经理,在日本东京秘密签订新邱6矿区买卖合同。“满铁”以46.3万日元从大仓组买下6矿区的全部权利。“按照合办契约两公司均规定日、中股东各投资半数,不过只是形式上而已,实际上日、中股东均未投资,所需资金随时由大仓组提取。”“满铁”与大仓组签订买卖合同后,两公司虽仍保留着日、中股东的形式,实质上已成为“满铁”本身的独家企业。
1917年10月31日 ,在新邱举行的开井式上 ,“满铁”代表小林“祝辞”:冥希以此地经营满蒙之策源地,愿皇威之向蒙古内部扩展之势,犹如旭日之东升。”(注:《阜新矿务局志》,辽宁画报出版社,1994年版,第49页。)此后,日本吞并中国业主矿区,盗买矿权的活动气焰日烈。1918年5月14日, “满铁”理事长国泽新兵卫对如何利用汉奸、蒙奸作名义人申请新邱矿区作出批示。6月,掀起盗买新矿区的恶浪,开始推行“新矿区运动”。截止1922年5月,“新矿区运动”结束,“满铁”利用刘海轩等15名汉(蒙)奸作名义人,支出贿赂费90400多银元,贿买北洋政府,热河省的大小官僚, 在新邱至清河门止近百里范围内请领新矿区26个,占地总面积141306万亩。
1928年6月,皇姑屯事件发生后, 两公司的日籍人员全部撤离阜新将新邱东一井封闭。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大新、大兴两公司的日本人逃离阜新。1933年3月1日,伪满洲国第二军接管原属东北矿务局之孙家湾煤矿。当年10月11日,将该矿交由日本关东军特务部经营。
1934年5月 7 日, “满洲炭矿株式会社”(简称“满炭”)成立。 伪满洲国将孙家湾煤矿折价360800元作股交由“满炭”经营。“满铁”将“大新”、“大兴”公司折价作股交给“满炭”经营。“满炭”在阜分设新邱、孙家湾两个煤矿。随之,对阜新煤田进行全面调查 。1935年1月18日 , “满炭”理事会会议确定“开发”阜新煤田初期计划。1936年10月1日, 满洲炭矿株式会社阜新矿业所(简称矿业所)成立。矿业所设所长、次长各一人;所内设庶务、经理、矿务、工作、操炭等5课分掌业务; 所下辖孙家湾炭矿和新邱开发事务所。11月,孙家湾露天堀开始出煤;矿业所矿务课内设立五龙、太平、高德3个调查班,分头进行煤田调查,调查班刚组建一个月, 煤层状况未及查清,即急不可耐地相继开建12个矿井。1937年5月, “满炭”决定将黑山县八道壕煤矿划矿业所所属,称八道壕采炭所;10月,平安调查班成立,平安地区开始建井。1939年4月1日,高德、平安两开发事务所同时升格为采炭所。同日,矿业所将日本矿主的泰平公司经营的米家窝铺煤矿收买,改称城南采炭所。至此,矿业所下辖的采炭所,由初建时的1个增至8个。各采炭所计有生产斜井44个、露天3座,在建斜井1个,露天2座, 成为“满炭”系统的最大煤矿。
新义线铁路于1937年10月1日全线营运,满炭阜新制作所于1937年9月建成;奉天造兵所阜新工厂于1938年 3 月正式生产火药, 阜新发电厂于1939年9月开始送电。
1939年10月1日, 矿业所实现“日产万吨”, 13 日日产超过万吨。1940年年产煤量达到337万吨,占“满炭”总产量的34%,居“满炭”所属煤矿之首。但不久,随着“满炭”的经营恶化,矿业所的新建矿井逐年减少。1941年12月11日,太平洋战争爆发,为增加煤炭产量,满足军工、钢铁、化工及其他工业对煤炭需求的急剧增长,日伪当局遂与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简称“满业”)商定改组“满炭”机构方案。
1943年2月26日,阜新矿业所与“满炭”脱离, 改组成立阜新炭矿株式会社。社本部设社长1人,设2局、4部,各部置课分掌业务。医院、教习所各1;另设5驻外出张所。 当时炭矿会社总资本2.2亿元,全部由“满业”承受。总生产能力450万吨(不含八道壕的26万吨)。从业人员总数46741人。当年新建矿井2个, 产煤 389 万吨。1944年,全会社产煤427万吨,为日伪时期最高产煤年份。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者战败投降,炭矿会社随之解体,掠夺终止。自日本入侵阜新以来,共掠夺煤炭近3000万吨。其中,从1936年至1945年8月, 就从阜新掠夺煤炭2527.5万吨(注:《阜新矿务局志》,辽宁画报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
二、阜新煤矿万人坑概况
阜新地区共有四处煤矿万人坑,总占地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阜新煤矿万人坑占地面积较大,埋葬死难者较多,形成时间较早。其中,新邱兴隆沟墓地始建于1939年8月,当时购地323.977万平方米,原为建井采煤,后划出5万多平方米为墓地;城南墓地始建于1939年11月, 购地419.6438万平方米,也从中划出一部分土地为墓地;孙家湾墓地始建于1940年8月,占地20.388万平方米;五龙南沟墓地始建于1940年11月, 占地17.524万平方米。上述四处万人坑除城南万人坑外,其余三处墓地四周皆有“满炭墓地”石碑。
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 在阜新的日本人将大部分档案销毁,致使万人坑究竟埋葬多少死难者无据可查。现在只能根据当时的千吨死亡率、当事人的口碑材料和部分残缺不全的资料进行推测。
首先,从前人的研究成果看。据阜新矿务局1974年编写的《阜新煤矿简史》第132 页记载:“阜新煤矿这许多‘万人坑’究竟埋多少爱国者、多少死难者,究竟有多少具尸骨,估算从1936年至1945年惨死于‘万人坑’内的矿工达13万人。在此期间,日寇掠夺开采煤炭3000万吨,平均每千吨就有4名阶级兄弟死亡, 这是一个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经考证,此人数是以千吨死亡率推算出来的,日本帝国主义从阜新掠夺煤炭3000万吨,按千分之四计算,约为13万人左右。
1995年,中共阜新市委宣传部编写的《阜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书这样写道:“日寇于1940年前后,在阜新地区设立四个‘满炭墓地’,占地面积50.4126万平方米,掩埋死难矿工11万多人”。经考证, 此数也是以千吨死亡率计算的,只是产煤量与前者不同,按2500万吨计算而已。
1985年,阜新市委党史征集办出版的《阜新党史资料》第1集第59页,有这样的记载:“日伪时期死难矿工到底有多少,目前尚缺少精确的统计,但据满炭内部出版的《满炭统计年报》和满铁内部出版的《满炭生产力诸问题》两种资料记载,自阜新矿业所建立后十年间(1936年~1945年)以各种方法搜刮劳动力总数在50万人以上,掠夺煤炭2526万吨,死难矿工总数约为7万多人。”
其次,从部分日伪档案资料上看。为了弄清楚阜新煤矿万人坑究竟埋葬多少死难矿工及家属,我们查到了印有“极秘”字样的伪康德6年3月的《劳务统计月报》、伪康德10年8月的《劳务统计月报》和伪康德10年编的《劳务资料》及《民国三十四年度诸统计表》,为我们探讨死难者人数提供了一些依据。
在伪康德6年3月的《劳务统计月报》中的《移动原因总括表》里记录了煤矿“在籍人数”和“死亡”人数,当月有在籍人员27664人,死亡210人,其中常役夫死亡202人、常役方6人、雇员2人。如果按每月死亡210人计算,全年死亡人数在2500人以上。
在伪康德10年8月的《劳务统计月报》中的《雇员常役工采解移动调》一表里,记载当月在籍工38755人,死亡468人,其中常役夫452人、 常役方11人、雇员5人。按12个月计算,全年约死亡5616人,况且每年的11 月到第二年的3月,死亡率大大高于8月份。
在日伪阜新煤矿株式会社编写的《劳务资料》中的《移动原因调》里,记载了1942年(伪康德9年)的在籍人数和死亡人数。在籍雇员、常役方和常役夫计42150人,死亡5280人。其中常役夫5192人、常役方68人、 雇员20人。其中1至3月死亡率最高,1月死亡401人,2月死亡593人,3 月死亡392人。
从上述“报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矿工死亡率是很高的,特别是伪康德9年和10年,每年死亡矿工在5000人以上。
按此推算,仅在籍工每年死亡4000至5000人,10年间,在籍矿工死难者不下4至5万人。如果加上临时工、特殊工人、劳工及矿工家属,至少应有7万人。
第三,从当事人的口碑资料上看。除了上述资料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口碑资料。阜新矿务局退休职工张殿阁,日伪时期在孙家湾墓地管理所负责登记死难者人数。他回忆:“我从1942年3月到墓地管理所当杂役(杂工), 每天去南山墓地记数按指定地区顺序埋尸体。那时有五个单位往那里埋尸体,有太平矿、高德矿、孙家湾矿、制造所、材料总库,每天都往南山送死人。太平矿每天送两马车16具尸体,高德矿每天拉1马车8具,制造所和材料总库两处平均每两天拉1马车8具,孙家湾矿每天都拉8至9具,这五个单位每天最低送去37具尸体。如遇上“大出炭”,第二天就得增加马车拉尸体,当时井下经常发生冒顶、水淹、瓦斯等事故,马车拉不过来,就改用汽车往南山拉死人。我从1942年3月至1944年8月,在墓地管理所整整干了27个月,按每月30天计算共 810天,每天埋37个就埋了29970人,这是最低估计数字, 大出炭及各种事故等因素还未考虑在内。”
我们认为,这个当事人张殿阁的证实材料是比较准确、可信的。
第四,从已发掘的孙家湾万人坑看。阜新解放后,因施工建设、造林或个人开荒,万人坑原貌基本绝迹。据老矿工回忆,日伪时期在城南墓地埋尸不到万具,其余3 处均在万具以上。孙家湾南山埋尸最多,有的说3万余具,有的说近4万具。
1968年,阜新矿务局在孙家湾南山万人坑筹建阶级教育展览馆。在整理部分坟墓和遗骨中,发掘出3个群葬大坑, 就原址保持原葬形态,建起两座展馆,一处叫“死难矿工遗骨馆”(西馆),另一处叫“抗暴青工遗骨馆”(东馆)。两馆东西相距约1.5公里。东馆墓坑由北及南, 顺东山坡挖就,北高南低,长16米,宽2米,底深不足1米。共摆放137 具尸骨,据初步考察,这些人在生前是关押在日本警备队参加过下菜园子大暴动的“特殊工人”和关押在思想矫正院的反满抗日矿工。坑内所埋尸身分作5组,有的单层摆放,有的码摆5层,发掘后露出尸骨或仅外露头骨的共83具。西馆分南北两坑,间距22米。南坑于沟坡挖就,东高西低,高低差约1米,南北长11.1米,宽3.5米,坑深不及1米。坑里埋尸52具, 分双行将4尸下肢交叉相压。北坑平低,南北长13米,宽3.5米,深约1米。 坑内埋尸58具,尸体单层平放。两坑露出的尸骨中均有肢体残缺者,有的肢骨、椎骨、肋骨折断或颅骨穿洞、断裂。由此不难想象死难矿工所受的残酷折磨。其中还有一具尸骨,两臂撑地、双腿后蹬、上身挺起、头微扬、斜卧于别尸(全坑尸体均单尸仰摆)之上,呈前爬之势,显系被活埋者,当时意欲爬出。孙家湾万人坑是日本侵略者残杀中国人民所犯滔天罪行的见证,是中国人民惨遭荼毒的缩影。
根据上述资料,阜新万人坑所埋葬的死难矿工至少有7万人。这个数字与阜新市委党史征集办编纂的《阜新党史资料》第1集所认定的数字一致,可以说基本上是真实、可信的。
三、阜新煤矿万人坑形成原因
阜新煤矿万人坑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三点:一是实行“人肉开采”政策,事故频繁发生;二是劳动强度大,生活水平低;三是政治受迫害,精神遭摧残。
(一)实行“人肉开采”政策,事故频繁发生,造成大批劳工死亡
日本帝国主义奉行“以中国劳工生命攫取资源”的政策,在对待“煤”与“人”的关系上,坚持“要煤不要人”的原则,在采煤方法、生产管理、生活安排等方面都体现了这个侵略者的本性。他们通过把头招骗、摊派劳工、勤劳奉仕、抓捕战俘和平民百姓等手段,每年弄来几万人强迫下井挖煤,只要多出煤,什么安全不安全、死人不死人全然不顾。在平安矿的日本职员高田公开说:“中国人大大的有,死了死了的没关系。砸死一个,十个的有”。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当时日本人采用堆积式、房柱式等掠夺式采煤方法。凿开井口,拉开门就采煤,对较厚的煤层采用堆积式,采大院,即从煤层底部开凿一条通道,设溜煤口漏斗,在煤层上打眼放炮、再放炮,一次又一次地打眼放炮,一直到把全部煤层崩落为止,二三十米厚的煤层没有支柱保护,然后从底部溜煤口把煤溜出去。这样采煤,成本低、效率高,但非常危险。在打眼、装药、放炮采煤过程中,由于对顶板没有保安措施,工人在九死一生中干活,随时都有可能被落石及冒顶落煤砸死砸伤。
1.没有必要的安全措施,事故不断发生
从日伪统计表报上看,事故率高,死亡人多。据伪康德七年三月的《劳务统计月报》第21页的《公伤发生原因调》一表清楚地记载着:仅一个月,阜新各矿发生事故329起,其中坑内240起、坑外42起、露天41起,可见事故发生率之高。
在《民国三十四年度诸统计表》第6页《工人患者调查表》中, 记录了工人“入院”和在“门诊”就诊情况,其中入院公伤有130人, 在门诊就诊的364人,两者相加共494人。可见公伤人数之多。
从工人回忆材料看事故不断。劳工张忠信、王凤成回忆新邱矿两次事故:“当时的生产方法都是堆积式、采大院,工人进掌子都看不到顶,工人都不敢单独进去,不进去日本人把头就打,那时有催班的,是具体管工人上班,手拿镐把,工人有病也得上班,脑袋硬就得上班,不去就打。把头心眼不顺就拿工人出气,举手就打。那时没有水砂充填,都是大冒顶,非常不安全,哪有煤就立即去采,经常搞‘大出炭’。”“工人没有固定工种,也没有什么班段,今天干这个,明天就干那个。有个大票、溜掌子的日本人和把头一下坑,都拿着榔头、镐把,看见工人不干活就打,没有什么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不好,经常发生冒顶和瓦斯爆炸事故,新邱一坑一次就死40多名工人,四坑有一次透水一次死了15人。”(注: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1960年5 卷,第82页。)
据当过劳工、曾任新邱矿计划科负责人的韩湘云回忆:“康德六年四月前,正是大地翻浆的时候,新邱东二坑有台卷扬机坏了,我领几个人去检修,一下坑就感到不舒服,我说:“上去吧”,我们刚一上坑,就听轰的一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当时有四个掌子正是新开的井口,有的人肉都贴在掌子面上,死的非常凄惨,我一看就害怕,几天吃不下饭。据估计死了120多人,有的人就憋死在坑下,这是最惨的一次。”(注:1975年8月23日访问韩湘云记录稿,存阜新矿务局档案馆。)
矿工张老二回忆说:“康德七年新邱东一坑瓦斯爆发,炸死100多人,都拉到西部,一人给一口五分板的狗碰子(简易棺材),当时,死者应有的一点恤金钱,都叫把头私吞了。下半年四坑冒顶水进去了,又死100多, 两次死300多人。”(注:1959年8月8日至13日新邱矿访问记录,存阜新矿务局档案馆。)
据矿工齐学孔回忆 ,新邱二坑一次冒顶压死20多人 。他说:“当时常搞‘大出炭’,鬼子只管多出煤,不管工人的安全,工人的生命毫无保障。井下经常有倒塌、失火、冒顶等事故发生,鬼子和把头只关心矿山机器,而不是工人 ,一旦发生了事故,他们首先抢救的是机器 ,根本不顾工人的生命。我记得新邱老二坑有一次冒顶事故,压死了20多名工人。”(注:1960年8月25日访问记录,阜新市委党研室地方党史卷宗7卷,第83页。)
由于凿开井口就采煤,离地表浅,很不安全。伪康德八年的冬天,太平四坑一个采煤掌子上有83人干活,在放炮时一炮崩露了天,地面积存的炉灰塌下来,83人全被埋在里面。在日伪时期,像这样的事故是经常发生的。
从汉奸把头供认的材料看煤矿事故频繁。在大把头张方良卷宗里有这样的记载:“康德一年,太平矿西二片采煤掌子作业时,把头为了多出煤,就不管工人的死活,21米远不打顶子,工人前边作业,把头、票头在后面监督。一天,现高德煤矿老工人王彦东等13人正在干活,掌子大冒顶,当场砸死1人,砸伤7人,受伤者以后又死亡3人,其余都是重伤,成了残废。 ”(注:摘自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1976年第40卷,第133页。)
据平安矿三坑小把头梁汝镇供认:伪康德八年平安三坑东二路半本层采煤掌子因用堆积式采煤,在一次“大出炭”的日子顶板来劲时,把头和鬼子硬逼工人进掌子干活,结果掌子大冒顶,17名工人被砸死16个,只剩下一个推车的。
2.明明有发生事故征兆,日本监工仍逼工人下井,人为的造成矿工伤亡
劳工张怀善回忆说:“当时井下经常发生事故,许多事故是人为造成的。1942年的一天,一坑掌子面顶板压力非常大,眼瞅着要冒顶,鬼子把头不管工人死活,硬逼迫我们进掌子,抢救机器设备,鬼子有的拿着镐把,有的拿榔头,警察拿着洋刀把着溜子道和风道,不叫工人出来。我们进掌子后冒了顶,当场压死20多人。日本人监工说:‘中国人大大的有,死了没关系,机器的要。’在这次大冒顶中,我左腿下部被砸断。”“井下出事故,要机器不要人,平安老一坑掌子面来劲,上边是风道,下面是溜子道,鬼子就让我们进掌子面去撤溜子、机器,只要机器不要人。还没撤出多少,掌子面来劲,冒顶了,死了很多人,我是撤溜子在大巷里没被砸死,掌子面几乎都冒严了。”(注:摘自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第26卷,第34~38页。)
工人赵天宽回忆平安采炭所四坑冒顶事故说:“在康德九年三四月的一天,我在四井东五片采煤,一起干活的有20多人。大约在16点左右,掌子来劲了,当时顶子咔咔的响,顶板不断下沉,我们20多名工人一见掌子要冒顶,就一齐往大巷跑。这时鬼子监工堵住我们,将我们往掌子面赶,拿着榔头棍拼命打我们,边打边说:‘快快的回去,你们的死了的没关系,机器的要,溜子链子的要。’我当时看情况不好,把灯一捂,藏到棚子空里,没被鬼子发现,躲过去了,其余的人都被逼进掌子面了。大约十几分钟后,我听到掌子上一声沉闷的巨响,大冒顶发生了,进去的人全被压在掌子里。事故发生后,日本监工为继续要掌子的煤,叫工人扒,扒出的十五六个人全死了,用矿车拉出后扔在西部死人仓库。那时鬼子是要煤不要人,不管工人的死活,人为地制造工人死亡,真是血泪斑斑,罪恶滔天。”
据劳工吴显达回忆:“我于康德八年来平安一井采煤。当年11月份的一天早6时,一坑掌子面发生火灾,火势越来越大,20多名工人往大巷跑。这时鬼子眉目手拿榔头追进,拦住工人骂道:‘八嘎牙路,上来的干啥?’工人们说:‘发火了,有生命危险!’眉目说:‘发火的没关系,死了的没关系,机器的要!’工人不愿进去,眉目就用榔头棍逼打工人进去,当时我见到有生命危险,就骗眉目说:‘里面着火,得撤掉电源。’我脱了身,没进掌子面。”“我跑到坑上后,只见到烧得还带点气的两名工人被人用矿车拉到地面,其余的十七八个工人没有消息。这时,鬼子见火势太大,有瓦斯爆炸危险,怕发生爆炸毁坏井口,不管井下未升井的工人死活,立即封闭井口,又把风门钉住,用砖砌死,火烧烟熏使这十七八个工人全部烧死,后来有些家属跑来坑口找自己亲人,鬼子说:‘人的没了,不许找的’。”“那时日本鬼子实行人肉开采政策,要煤不要人,并说:‘中国人大大的有,死了死了的没关系’。”(注: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1975年第18卷,第31页。)
3.要矿不要人,造成大批劳工死亡
矿井发生火灾时,日本监工不顾工人死活,强制封闭井口,把未上来的工人封死在井下。阜新矿务局十二厂老工人于永智说:“康德八年四月的一天晚上11点多钟,太平矿四坑井下起了明火,票头叫我和蒋兆英、刘玉俊三个到井下去打密闭,不去不行。我们三人来到大巷,火已经着起来了,到现场我们就赶紧用木板钉密闭,还剩三块板没钉完,我发现火苗直往外窜,证明外面已停风了,知道事情不好,得赶快往外撤。我们三人往外爬,大约爬了400多米,发现第二道密闭已完全堵死, 眼看要被活活闷死在里面。幸亏带着斧子,我们三人拿起斧子一顿乱凿,把密闭底部凿开一个洞,才爬出来。上井以后,我们愤怒地去找日本人田中,问他“里面有人,为什么打密闭?田中冷笑着说:‘仨俩人死了的没关系,中国人大大的有;火着起来了,坑口的坏了,衙门的大大的赔账’。”虽然这句话出自田中一人之口,但却一语道破天机,原来日本侵略者只想保护他们的机器、设备,多掠夺中国煤炭,根本不关心中国工人的死活。
不论是把头的供认,还是通过矿工的回忆,都说明,在日伪统治时期,日本侵略者为掠夺中国的煤炭资源,奉行“人肉开采”政策,要煤不要人,冒顶、透水、瓦斯爆炸事故不断,造成大批矿工伤亡。这是形成万人坑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残酷的经济剥削,造成大批矿工未老先衰,英年早逝
1.把头对矿工进行敲骨吸髓的剥削
封建把头制度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掠夺廉价劳动力,攫取矿业资源的重要手段。阜新矿业所把头人数很多,自成系统。与劳务系直接挂钩的叫“直辖把头”(即大把头),受大把头管辖的叫“配辖把头”,附近各县地主承包矿内运输业务的叫“ 运输把头 ”,替把头管事的叫“代理把头”,管理工人少的叫“小把头”。大把头手下还有账房先生,卖店经理、翻译、催班的、大票等。大把头一般都管千人以上,阜新矿业所当时有太平采炭所大把头张方良,新邱采炭所大把头康品清,孙家湾采炭所大把头田吉安等,当时共有大小把头一百多人。这些人像毒蛇一样吸吮矿工的血,然后再输送给日本资本家。
日本帝国主义者为了大量招募关内劳动力,先后制订了“华北劳工募集法”、“劳动统治方案”。收罗一批汉奸、把头,到河北、山东等地设立“招工事务所”,用欺骗手段招募劳工,名曰“强化募集”。为了鼓励把头招工, 矿业所承认把头所招工人全部归其管理。 每月按工人数抽出13%给把头,名曰手当费(津贴)。把头招工越多, 抽得手当费也就越多。因此,把头用尽手段,到处招骗。另外,手当费按工人计件工资计算,工人劳动强度越大,煤产量越高,计件工资越多,把头手当费也就越多。因此把头、催班、监工更加卖力地替日本人卖命。
煤矿把头剥削矿工手段五花八门,概括起来有七种:
一是侵吞招工费,克扣手当费。招工费是日寇为了欺骗关内劳工而拨给的少量费用。当时规定招募一名工人,带家族的每户30元,独身15元。可是把头招工只给工人10元钱作铺底费(有的只是购车船票),其余都被把头吞占了。就这10元钱铺底费也是以借款形式预付,到矿后按月扣回,成了一笔还不清的阎王债。有的矿工一直到死,这10元铺底费还没扣清。据阜新法院档案材料,伪满康德八年,太平采炭所募集招工人徐志一名,来时把头岳连起曾答应给他安家费45元。到矿后徐志去要安家费,被岳把头打了一镐把,受伤甚重,又送日伪宪兵队打了一顿嘴巴,一顿胶皮鞭子,全身青肿,迫令他照常下坑至四十八天,伤稍愈,徐志带病逃跑。岳连起又将其妻捕去,非刑逼问徐逃往何处,后被清身逐出;不但48天工钱未给,全家衣被皆被扣留,连身上衣服都扒光了。这只是有据的可查的一例。其实把头吞占招工费当时是为司空见惯的事,大把头张方良一次就吞占八百多名工人的安家费一万五千元。拿出千元给日本上司送礼,相互勾结,狼狈为奸。
大柜矿工开资,按矿业所规定, 应给把头扣除手当费, 手当费原为13%,后来又提到20%。把头一不出资本,二不购设备,仅凭经办招工一项即可长期获得手当费,直至矿工死亡为止。把头有权打骂处分矿工,有权出卖或转让其所属工人。矿工一旦在某大柜上挂了工,就成了把头的奴隶,只许受其残酷剥削,不准反抗或逃跑。新邱大把头阎永安对新来矿工先扣留45天的工资,叫“ 保险金 ”,矿工逃跑后,这笔钱就归把头“没收”。把头岳连起柜上矿工赵成林因不堪忍受其剥削迫害,转到宋吉荣柜上挂工,被岳把头发现后,用镐把打断赵的左臂,使他终身残废,赵的妻子由此惊吓发疯致死,赵成林被迫上吊。有些矿工由于逃跑,被把头按上八路罪名,送到管理班严刑拷打的,那为数就更多了。
二是巧立名目,层层盘剥。把头手当费起初就是给把头的全部费用,即把头以下的代理把头、小把头、管帐先生、票头、炕长等全部工资,都由手当费支出。后来大把头见钱眼红,独吞了手当费,下面狗腿子另立名目,再从矿工身上榨取。例如票头在井下监工,发现矿工早升坑一会儿,就说:“今天你割班了,工资不给”,其实不过是把工资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大房子设一名炕长,什么也不干,专门监视独身工人言行,却要工人替他开资,名曰“炕长费”。此外,把头为了无代价地剥削矿工,还巧立名目,滥扣滥罚,如印在当时工票上的就有矿工罚传、票钱、安全灯罚、医药钱等。如果说上述扣款还有帐可查,其他不上账的敲诈勒索就更多了,什么“请客钱”、“烟酒钱”、“祝寿送礼钱”、“给老君爷上供钱”等等,就是鬼子、特务、把头谁家有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生儿子过满日,也要逼矿工送彩礼,大肆搜刮,正如工人们说:“大把头扣,小把头抽,颗颗血泪为他流。”
三是延长工时,提高劳动强度。马克思指出,资本家为了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经常用延长工时,提高劳动强度等手段。日本侵略者更是肆无忌惮地滥用这个手段,当时坑下多数实行“两班制”,每班劳动十二小时以上,每工要出五车煤,每车煤都要挂牌,不够车数不让升坑。井下劳动鬼子把头在一旁监工,矿工稍一歇息,就皮鞭镐把一顿毒打。把头为了“吃空头”,硬逼两个人去完成三个或四个人的工作量,上报领工资仍按四个人去领,在一个劳动者身上,榨取了两个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这就叫“把头吃空头 ,工人吃苦头 ”。太平四坑把头岳连起叫新来的矿工先打十张“委任状”(即先打十天领工资的手印)准备矿工逃走后,白得这十天工资。当然,这十天“空头”的工作量,只有别人多“吃苦头”替他完成了。
四是私设卖店,低买高卖。除上述几种手段外,发到矿工手中的几个钱,日寇把头也不肯放过,还在流通领域中加以盘剥。由“劳务系”委托把头开设“ 小卖店 ”,出售矿工生活必需品。矿上的日本人发行一种“物品引换券”,规定只在矿内开设的小卖店流通,矿工每天下坑,得到四角钱就是这种“饭票”,拿这种“饭票”到小卖店去换取粮食、衣服、水鞋、手套等生活必须品,把头可以随意提高价格,一套棉衣买来是七元,小卖店卖九元;一付手套两角钱,把头卖三角;臭大酱五分钱一斤,卖一角钱;这还不算,一斤大酱要掺三两水,还得扣二两称。矿工拿饭票还可到把头开设的食堂去吃饭,在那里把头随意克扣粮食,掺沙子,卖发臭发霉的食物,不吃不行,因为“饭票”到别处“根本不流通”。
五是设赌场、妓院,分肥抽头。为了榨干矿工身上的血汗钱,把头还勾结警察,开赌场,设妓院,用花言巧语把工人骗来,然后把“饭票”换成木牌子(只在赌场用)、赌来赌去,非输光不得脱身。矿工没钱吃饭,第二天还得下井卖力,这是把头剥削矿工的软刀子。
六是乘人之危,放高利贷。把头看工人家有急难事,便乘机放高利贷,有四六的、三七的、二八的,借期一个月。如果四六借十元钱,把头在开资时就先把四元利钱扣下,要是还不上本钱,把头就连本带利一起算上滚,叫做“驴打滚”。谁要是掉进了这个圈套,那就别想出来,到死也还不清。有的矿工甚至拿老婆也还账了。工人董云新因下井被砸,住进医院,把头岳连起竟私自卖掉董的妻子,得到四百余元。董伤愈出院后,无家可归,嚎啕大哭。
七是贪得无厌,榨死者的油。马克思说:“劳动力的榨取者,在还有一块骨,一根脉管,一滴血,可以榨取的限度内,是决不会放手的。”他们不仅对活着矿工残酷剥削,就是对死了的矿工身上,也要榨出四两油来。按照当时矿业所规定,每死一名矿工,抚恤金100元,埋葬费12元。所以每当工人死了,把头便急忙跑到死者家里按手印,领抚恤金装进自己腰包。太平采炭所大把头张方良手下小把头韩迎春,有个工人在井下砸死,韩为了得这份抚恤金,竟雇了一个老太太和一个小男孩充当死者的母亲和儿子,叫老太太哭哭啼啼,叫小男孩给的打灵幡,后来只给他们几元钱,韩一次得抚恤金二百余元。太平把头罗青春柜上一名工人在坑内被砸死,罗叫抬到住处附近,拿斧子砸碎死者手指,原来死者是顶号头下坑的,罗怕死者指纹不符,捞不到抚恤金,所以便想出这样的法子。新邱采炭所大把头阎永安在工人死后,将死者妻子私自转卖,从中得钱。更毒的是女方卖身得到几件衣裳,阎把头也要派腿子于夜间偷去,以饱私囊。
从表面上看,是封建把头剥削矿工。实际上是日本资本家与中国把头相勾结,使阜新矿工受到“双重剥削”。日本资产阶级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在伪康德十年二月一份《役员选任内承认申请件》中明确规定每位日本“役员”的报酬:取缔役会长(董事长)高碟达之助,年报酬5万元; 常务取缔役(常务理事)长关美年报酬1万元; 技术担当取缔役原田真平年报酬1万元;事务担当取缔役西村龟千代年报酬1万元,事务担当取缔役成田正彦年报酬1万元;满炭代表取缔玉井磨辅年报酬2万元;声勤暨查役玉置仁知年报酬1万元;满炭代表暨查役八木闻一年报酬1.2万元;满炭代表暨役太田熊年报酬1万元。从这9个人的年薪上看,最少的1万元,最多的5万元。而当时中国矿工,每年工资不足400元,其差距之大是不言而喻的。现在,我们能查到日本人剥削矿工的材料不多。仅从抚顺战犯管理所查到的《战犯星原稔侦讯总结意见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该犯在任职期间,侵吞工人伙食费、修理宿舍费、运送劳工费、工人工资等五十三万七千亿伪币。”相当于当时1790名工人一年工资的总和(注:《阜新党史资料》第一辑,第49页。)。当时, 在阜新矿业所的日本职员2700多人,他们不劳而获,夺走了矿工的劳动果实。
2.超负荷劳动,恶劣的生活条件,使无数矿工累死、饿死、病死
日本资本家为了掠夺更多的煤炭,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加大劳动强度。当时,欧洲各国已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阜新矿工都要工作12个小时以上。加上工作前的准备,上下井的时间,加到一起要14个小时。劳动强度高,体力消耗大,许多矿工未老先衰,英年早逝。当时矿工大部分的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本应身强力壮。可是,据当时统计,不能连续工作一个月的矿工占矿工总数的25%,不能连续工作三个月的矿工占矿工总数的50%(注:《阜新煤矿简史》,第47页。)。
日本人要的是煤,根本不管工人死活,有病也逼着上工。当时,除日本人外,还有大把头、小把头、把头先生、催班先生、票头和炕长,这些人死心塌地为日本人卖命,成为日本人统治中国人的忠实走狗。催班先生手拿镐把、榔头,催工人上班,有病也不准休息,逼工人下井干活。1942年6月,孙家湾矿工人任长胜病倒了,张把头拿大棒子逼他上班, 任病得起不来,张把头说:“你脑袋还硬不硬,硬就给我上班”。在工友的搀扶下,任来到井下,刚刨几下就昏倒了,工友张传坤等把他抬到医院,医院不收;抬回大房子,炕长不让进屋,说是传染病,叫人将他扔进死人仓库,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本来日本资本家给工人的工资很少,又被把头左扣右扣,所剩无几,连最低的生活都难以维持。有的从关里被骗来,干了半年活,分文未得,还欠把头钱。即使开一点工资,也不给现金,而是发给炭矿印的“物品引换券”即内部的流通券、饭票,只能到把头控制的食堂或商店买食物。到外面不好使,矿工又受一层剥削。有的矿工一家两三口在矿里上班,却养活不了一家人,其妻子和子女还得上街讨饭。当时 ,矿里流传这样的民谣:“人间地获十八层 ,十八层底下是矿工。”
首先,从吃的上看,食不裹腹。当时矿工吃的是用票购买的发霉的玉米面、橡子面等,既苦涩难吃,又无多少营养,而且数量有限,吃不饱,干一点活就眼冒金星,浑身无力。据《民国三十四年诸统计表》第9 页《矿工死亡原因》一表中,记载全年在医院死亡矿工1995人,其中,仅因胃肠病死亡者582人,可见当时矿工伙食之差。
其次,从住的条件上看,难避风寒。当时,几十个人甚至百余人住在一个大房子里,房子四下漏风,炕上没炕席,没枕头,只有砖头和杂草。冬天为省煤不烧炕,冻得人睡不着觉,就到外边跑,休息不好怎能有精力干活。“大房子露着天,大风大雨难入眠,一阵大雨一汪水,污秽难闻非人间。睡觉枕着胳膊睡,炕上无席铺着砖,身盖乱草难取暖,半片麻袋难挡寒。矿山如同阎王殿,要想吃饭拿命换。”这是当时矿工生活条件的真实写照。
据张忠信、王凤成回忆:“我们两家来时就在东部社宅住,吃的是高粱米,有一半高粱,每天上班的给一斤,不上班的给八两,上班下坑的人给一个馒头,工资每月最多10至15元钱,粮食三天发给一次。到1942年时,生活就更惨了,家属和上班的全给棒子面、橡子面吃,吃完拉屎都拉不出来。穿的是更生布衣服,用手一拉就坏了,我在夏天就穿个破鞋,破衣服都遮不上身体了。东部独身的劳工(外包工),更是穿破烂不堪的衣服,吃的橡子面掺糠的窝头,劳动非常累,吃穿的不好,连饿带冻带累,工人病了无人管,死了就往外一扔,被狗吃的很多,都埋在南部万人坑里了,另外工人饿的走不了路,强打精神,吃高梁拉高梁,社宅里非常埋汰,工人没有力气了,没啥办法就往大房子拉屎。有家口的,领来了一点高粱,就用破帽斗装着,用矿车的连接铁捧捣成米。不给煤烧,又没有钱去买,有时就偷一点煤烧。工人病了就往一个房子(病栋)里抬,有的叫爸,有的叫妈,叫谁也听不见。身上的虱子生的用手一抓就一把,特别是独身工人,没有行李,没炕席,没有枕头,睡觉就往炕上一躺,枕着砖头,穿着衣服,虱子可多了。我们常役工是好一些,短期工最困难,什么也不给,那时一年给一双水鞋,后来也不给了。工人来到新邱,特别是短期工、劳工,有来路没有回路,大部分都死掉,不是下井砸死、就是病死,1942年从山东抓来300多劳工都死了。”(注: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1960年第5卷,第82~83页。)
社宅条件也很差。有的名叫“福康寮”,其实就是用秫秸抹泥砌成的没窗户的简易房,一家几口人挤在一铺炕上,盖一床被。据张俊峰回忆:“康德六年,二月初二到阜新,初三鸡一叫,把头就让报名下坑干活。我父亲和二弟金远被分配到田吉安把头柜上,在南露天干活。我们全家在独身大房子住两宿,第三天就搬进了‘穷八家’大房子,穷八家一共有两栋房,屋里是对面炕,一炕住四家,一栋房住八家,家与家之间用炕席隔开,就算两家的墙。开始一个炕有一个灶眼,大伙轮着做饭吃,后来做不开,就在自己炕前扒一个小灶眼,用几块破砖头临时搭个炉灶做饭,做饭时屋里的烟始终不断,呛得人都喘不过气来。屋里的绿豆蝇嗡嗡叫,臭虫跳蚤满地乱爬、乱跳,两三家的小孩,拉屎撒尿全在屋里,屋里非常不卫生,再加上吃不饱,得病的人特别多,全家到阜新仅两个多月就死了四口人。”(注: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1975年第26卷,第25~30页。)
由于工资少,生活条件差,死人特别多。卢茂贵回忆说:“我原籍山东省日照县城北黄家河,于1940年2月14日来阜新,当时我19岁, 到关里招工的叫张克森,我们从关里共来31人,光复时仅剩13人。我上几天班就得了伤寒病,把头准备将我同死尸一起扔进死人仓库。我表兄毕恩盛看见了,气愤地说:‘这是什么世道,光叫干活,不给饭吃。’这时过来一个票头踢他几脚,也不知踢在什么地方,第二天就死了。表弟毕恩昌下班回来一看哥哥被打死,急得两眼什么也看不见了,把头看他不能干活,就叫人把他扔进死人仓库。后来,他从死人仓库爬出来,爬到大房子已是夜间 ,光着膀子边爬边哭喊着 :‘我没有死,我饿的慌!’有的老乡给了他点东西吃,看房先生又把他推出门,扔进死人仓库。他第二次爬回大房子门口,哭喊着叫我,此时我也病得很重,连动都动不了,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把头和账房管事的又将他拖走,送到死人仓库。他第三次从死人仓库爬出来,一直爬到太平小街豆腐房附近,吃了几口豆腐渣后惨死在街上。同我家一起从关里来的池德顺,来时全家四口人,不到两个月就死了三口。他妈每天要点饭和豆渣吃,一天票头看见了,一脚就把老太太要的一点豆渣给踢了,当时老太太气得就哭,没几天连气带病故去。不久,他妹妹连饿带病也死了,他二哥见母亲、妹妹都死了,一股火病倒,几天后也死了,不到两个月时间,一家四口人仅剩下一个池德顺。还有一个老乡叫夏明昌,来时全家15口人,个个是好劳动力。夏明昌的双亲被账房先生给踢死啦,全家来阜新不到半个月就死了六口人,半年就死了十一口人。”(注: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1975年第26卷,第17页。)
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多。贺树来一家死了四口人。他们死后,都被扔进了万人坑。
据原阜新太平矿王忠武大把头柜上的先生高俊峰揭露:“由 1941年5月至1945年‘ 八一五 ’光复止,有因贫苦生活和坑口不安全把头叫下坑内冒顶、片帮碰死的,有病也叫上班累死的,估计每年能死200之多。 ”(注:高俊峰证实资料,1970年4月6日。载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第40卷,第3页。)
把头岳连起当时依仗日伪势力,“在工人当中大逞淫威,一贯勒索、克扣工人粮食、衣服及其他一切配给品等,数目难以计算,使工人吃不饱、穿不暖,有病不给治,特别是极残酷、极毒辣手段,一贯打死工人,强迫工人下坑,因此致病、饿、冻死的工人达200余人。尤其是被告在催班时,强迫有病及病重的工人下坑 ,如稍有反抗,即恶毒的大肆打骂 。说:‘你们脑袋硬,就得上班’。如工人李玉生生病严重上不了班,而被告则提棍施以毒打,强迫下坑干活,致李因病及累死去。工人周明玉因患伤寒病,本不能上班 ,被告发现,即令其他工人将周抬出大房子 ,欲行处理(即扔进死人仓库)。如1941年被告从关里招来100多人, 不到数月因饥饿和过度劳动以及疾病等就死亡一大半。”(注:阜新矿务局档案馆第40号卷,第19页。)
把头田吉安勾结日本人组织劳动协会,管辖工人500多人, 对从关里招来的劳工不给开资,不给房子住,肆意残酷压榨、剥削,致使(劳工)冻饿死亡无数。他从山东招来的200多工人,不到一年时间就死亡100多人。从南方招来工人20余名,除剩下两个人活着外,全部被害死(注:阜新市法院档案,田吉安卷。)。
残酷的经济剥削,高强度劳动,恶劣的生活条件,是造成大批矿工死亡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三)野蛮的政治压迫,使无数矿工致死致残
1. 不断强化法西斯统治,残害中国劳工
日本侵略者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在阜新先后建起了警察署、宪兵队、矿警队、法院、思想矫正院、工人辅导所、监狱等反动机构。当时,法律名目繁多,老百姓一举手、一投足,稍不注意就可能犯法,动不动就扣上“思想犯”、“政治犯”的帽子,压得中国人喘不过气来。如给病人熬碗大米粥,如果被日本人发现了,就被定为“经济犯”,几个人在一起唠嗑,被警察看见了,硬说是议论国是,说是“思想犯”、“国是犯”,审讯逼供,严刑拷打,甚至投入监狱,对阜新矿工实行法西斯统治。
名为劳务系,实为“老虎系”。阜新矿业所对所属工人的管理,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劳务管理,而是企业管理与军事镇压一体化的法西斯统治。从机构设置上看,1942年以前,宪兵队警察署在矿业所无专设机构,其任务由矿业所劳务课分管。劳务课设有特务系,兼有宪兵警察职权。1942年以后,由于矿工反满抗日斗争逐渐激烈,特务系人员不断增多,终脱离劳务课而另设立了防卫课。从人员配备上看,市属特务系统的人、警察系统的人,可以和矿业所劳务系统的人相互调换,互补余缺。据查各采炭所劳务系工作人员不少是从特务系统转去的。劳务系在工人社宅没有管理班,其外勤人员多系特务腿子或宪兵队密侦。从职权范围上看,伪满宪兵队、警察署有权逮捕审讯工人,劳务系也有权逮捕审讯工人。它的社宅管理,经常拘留工人,皮鞭棍棒、酷刑拷问,受害人惨叫声终日不绝。
由于劳务系、宪兵队、警察署“三位一体”的管理与统治,使劳务管理具有专政功能,矿业所在招工、采用、生产、惩罚等方面具有无上权力。这样一来,日本特务爪牙在劳务管理的掩护下,伸展到矿山内外,井下、住宅区无处不有。他们对工人的言行进行或明或暗的监视,形成一道极严密的法西斯统治网,杀人无数。当时工人把劳务系叫“老虎系”,可谓一语道破了其反动本质。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加紧对东北煤炭及各种资源的掠夺,从1941年以后,每年驱使二百多万中国劳工从事繁重的苦役,而有相当一部是来自华北的“特殊工人”。据《伪满洲国史》记载,“特殊工人”每年有十万人左右送往东北。日伪“满炭”阜新矿业所使用“特殊工人”始于1941年初,到1943年5月, 相继有十多批“特殊工人”被押送到阜新煤矿。据不完全统计,日本侵略者从石家庄、保定、太原、徐州、德州、济南、青岛等地 ,押送到阜新煤矿的“特殊工人”共9300多人。“特殊工人”的大房子与普通工人宿舍隔离,周围设外墙或电网。“特殊工人”在大房子内被编成班组,实行“连坐法”,即“一人犯罪,众人受累;一人逃跑,全班坐牢。”宪兵和特务经常巡视“特殊工人”大房子,窥探反满抗日言行。发现他们有逃亡企图的就将其射杀,对稍有不逊的或表示反抗的就实行监禁。 “特殊工人”的伙食主要是高粱米和发霉的高粱面、橡子面、豆饼、豆腐渣等。他们初到阜新水土不服,沉重的苦役、恶劣的作业环境、非人的生活待遇、可怕的疾病和瘟疫,使“特殊工人”的死亡与日俱增。
1941年9月,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强化在阜新煤矿的法西斯统治,又设立了“海州工人辅导所”。这是日本宪兵队所属的特别监狱,主要关押敢于反抗的“特殊工人”,因此“特殊工人”又被称为“辅导工人”。根据伪满洲国《辅导工人管理要领》规定,辅导工人要从事长达二年的义务劳动,实际上期满仍“继续留用”。他们被赶到矿井下采煤,上下班都有矿警和把头押送,劳动时间长达10小时以上。1943年后,在“辅导所”的基础上又建立了“矫正辅导院”,直属于伪满司法部大臣管理,同时受司法矫正总局的指导与监督。所内由日本人任所长和辅导官,还有汉奸辅导主任和辅导士,他们都佩带枪枝和战刀。这里主要的关押对象是“重大政治嫌疑”、“逃跑嫌疑”、“煽动逃跑嫌疑”等所谓的政治犯。海州工人辅导所经常在押的有200多人,1941年内共收押20多批,大约1500人左右。
当时的“特殊工人”李振军回忆说:“新邱下菜园子暴动失败后, 我们200余名‘特殊工人’当即被捕,押送到海州辅导所关押, 当时敌人采用冻饿政策,致使我们大批‘特殊工人’死于辅导所内。在海州辅导所里,经过我们斗争,和高德矿刘绍曾同志联系之后,先后救出56名同志,但一起被捕的200余名同志除救出的56名外,最后都牺牲了。我记得一天有死十几名的,也有死二十几名的,死后被扒光衣服,扔到死人仓库,攒一个时期后,用车拉到孙家湾万人坑一齐埋了。埋的时候是在1942年冬天,天气很冷。当时在辅导所内,生产条件极困难,我们的头发长的好长,穿的是单衣,衣服上的扣子是白色,被关进所的同志们年龄都不大,我本人当时也仅20几岁,所有牺牲的这200余人都很年轻。”(注:李振军回忆资料,1970年2月4日。阜新矿务局档案室,第9卷,第1页。)
据当时的辅导所伪警备队长李根贤供认:1942年底,冻死、病死的“犯人”很多,尸体堆在死人房里,最多时有60人左右。到1943年2 月,所长柴田和孙家湾南山满炭墓地联系,确定地点。一天吃过早饭,李根贤派在押的十多名“犯人”装了一汽车煤炭,拉到南山去化冻土然后挖坑,在送往南山的尸体中,多数是八路军被俘人员。当时用三辆汽车运尸体,上面盖着蓬布,日军军官和汉奸翻译押车,埋人现场附近由全副武装的看守警担任警戒。拉尸车停下后,由同车拉来的“犯人”往下抬,尸体赤裸、断臂缺腿惨不忍睹。从现在完整的尸骨形状看,有部分是当时活埋的。现在阜新矿务局孙家湾南山万人坑的“抗暴青工遗骨馆”内的137具尸骨,就是日本人残害中国矿工的铁证。
据伪满警务总局统计,1943年1月至6月,阜新煤矿“特殊工人”死亡1154人。另据敌伪资料记载:至1942年3月,来阜新的“特殊工人”共死亡1030多人。如果加上在北满死亡的2000多名“特殊工人”和光复前三年的死亡人数, 那么来阜新煤矿“特殊工人”死亡总数应在4000人以上,死亡率可达50%左右。铁的事实说明,日伪统治下的阜新煤矿就是一座人间地狱。
日本侵略者为了强化对劳工的管理,1942年又在阜新建立了平安西部监狱,这更是一座吃的人魔窟。监狱分大小两个院,凡是能劳动的“犯人”都被关在大院里,日日经受长时间的沉重苦役,以及恶劣的无法忍受的生活条件,不久就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只好转到小院。小院分轻病号牢房、重病号牢房和死人仓库三个部分。当时有这样一句话说的很形象:“大院好比阎罗殿,小院便是有死无活的鬼门关。”犯人得病以后,经大院到小院只有死亡,有的重病号还没有死,就被带气扔进死人仓库。对于死尸的处理手段非常残忍,人死了以后,把衣服全扒光,够一车就往外拉,死尸拉出后什么样的都有,有的因死后无人照看,鼻子耳朵都叫老鼠啃的不成模样,还有的带气扔进死人仓库,死后横眉竖目,使人目不忍睹。这个监狱收纳犯人最多时达到1500多人,由1942年10月至1945年8月不到3年时间,累计总人数达4000人左右。其中死亡的1890多人,成了“杀人魔窟”。当时监狱的“犯人”曾经流传过这样一首顺口溜:“含冤进牢房,曲身牛马当,苦役随日转,早晚一碗汤,杀人不见血,活活见阎王。”(注: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第40卷,第114页。)
2. 日本侵略者与中国封建把头制相结合,造成大批中国劳工死亡
封建把头与伪警、宪、特相互勾结,狼狈为奸,野蛮迫害阜新矿工。原阜新炭矿警备队队员孙国荣忠实地为日本侵略者卖命。1940年11月,工人邱凤武回家,途经日本社宅时,有个日本人说邱偷兔子,将邱送至矿警队,孙国荣对邱进行毒打、灌凉水等,致邱昏过三四次。同年7 月孙国荣把工人刘立祥无故以八路名义抓捕,灌凉水刑讯逼供,致刘昏死两次。刘的姐姐见弟弟无故蒙冤,回家后因此气病而亡。1941年年5月, 将工人王和撵至西山食堂用枪打死。诬陷工人王某偷布,用烧红的火钩子烙,灌凉水后,又放狼狗咬,使王某因伤致死。1944年7月,酷刑拷打的17 名特殊工人,没过几天均致死。后用车拉到万人坑(注:阜新市法院档案馆卷宗,1952年4类41号第3页。)。
伪宪兵李多实先后发展工头、地痞流氓30多名特务,大肆进行情报和监视反满抗日活动,积极伙同日寇捕捉我工人群众,酷刑残害。1942年伙同日寇捕捉赵振海等职工40余人,施行灌凉水、火烫等酷刑,并威胁其中被害者为‘联络员’,布置收集情报;1943年,伙同日寇逮捕工人和童工多人进行严刑迫害。对一张姓工人残酷的施用电刑,并对张所受残害的痛苦狞笑为‘跳舞’;同年又参与对特殊工人赵国贤的审讯,并给赵上电刑,在严冬天气剥去衣服浇上冷水,绑于马棚柱子上冻等手段进行摧残;1945年积极参与日寇对我遇难同胞在敌人狱中英勇的反抗用刑迫害,同时仗势奸淫妇女多名及殴打欺压群众,当地人民对被告切齿痛恨,民愤很大。”(注:阜新矿务局档案室党史卷宗,第9卷,第11页。)
那时,不仅宪兵警察可以抓人,而且矿里的大小把头,也可以随便抓人,私设公堂,甚至将矿工打死。
太平采炭所把头岳连起,勾结伪警日宪压榨剥削工人。被其毒打迫害工人以致死亡者不可胜数,工人畏之如虎,称之“五阎王”。他经常手持镐把去工房打骂工人,强令工人上班,不顾工人患病与否,上去就一顿镐把,迫令下井,以致死亡者无法计数。岳在家中私立公堂,梁上悬挂绳索,经常吊打工人或灌凉水、过电,并克扣工人工资,截留工人应得的粮米油盐,没收工人行李。工人董印生被打两次,迫令带病下井,以致把腿砸伤。在住院期间,岳挑拨、强令董妻嫁人。
高级三充当把头时,曾勾结日本广田班长,经常打骂拷打工人,据工人反映,高把头每日平均打十余名工人。在1940年,新邱一坑有个工人,大家都叫他张大个(真名不叫,因此忘了),在高级三大把头柜上当工人。当时高级三不给他工资,张大个没吃的,干不了活,但高强制他下坑,而用镐把木棒打张大个,直至半死不活,扔在外面,以后过两日,张由于无吃无喝,又打伤过重而死了。1944年6月间, 高级三在新邱东一坑当大把头时,补修工人刘子廷因上班来晚被打死。其经过是:在6月某日, 刘子廷家中有事,晚来半小时 ,被高级三知道,就把刘子廷叫到劳务系 ,和广田(日本人)合力用镐把木棒、胶皮鞭拷打刘子廷一小时之多,直到刘子廷昏倒不懂人事后,才把他扔到外边。后由大房子工人弟兄把刘子廷抬回大房子,但其由于打伤过重,不几日就死在大房子里(注:《高级三的判决书》。)。
为了镇压工人,从1935年起,在孙家湾露天掘南梁建起了狼狗圈。由日本人训练狼狗,以中国人为对象,从1936年起,成为迫害矿工的一种刑具。伪康德七年的一天上午,日本人把下夜班的工人堵在道边,强迫大家看他们的兽行:他们把一个30多岁的矿工孙国志扒光衣服,绑在柱子上,放出七条狼狗活活将人咬死,黄邦富也被扔进狼狗圈,幸被老工人救出,成为活的见证人。
日本侵略者对中国劳工的残酷迫害与压榨,是造成劳工大量死亡的重要原因。以在阜新矿业所直接从事管理中国劳工的一名日本职员星原稔为例,即可看出日本侵略者对中国劳工残害的严重程度。
星原稔在阜新矿业所工作不到10年,虐杀无数矿工。请看他的《供词》:
问:你作为煤矿的劳务系,你可以随便杀人吗?
答:当时公司当局的方针是,如果发生问题可以进行拷问、刑讯,我过去是忠实地执行了这一方针,给中国人民以极大伤害,对此我感到遗憾。
问:关于虐杀中国工人的情况有哪些?
答:1936年10月至1937年4月之间, 我在伪满炭矿阜新矿业所当警备员期间,以工人反抗日本人的指挥为理由,曾先后用棍子及榔头毒打中国人三名。除此以外,因语言不通,经常以反抗日本及不遵守指示为理由,棒打脚踢地虐待中国人。在上述期间,被我殴打的中国人(煤矿工人、杂役、警备队员等)有30名以上。
1937年5月至1939年7月,我在伪满阜新矿业所五龙采炭所西坑坑内勤务中,以工人无故升坑、不劳动作业及消极怠工为理由,曾先后用锤杖及坑木毒打中国工人六名,其中有一名给打断左手骨,需要医治一个月以上时间,才能痊愈的。除此以外,经常以不遵守指示、消极怠工为理由,棒打脚踢毒打工人,习以为常。这期间被殴打的有220人之多。
问:为你毒打致伤的工人,曾采取过哪些措施?
答:当时我认为日本人是优秀的民族,欺侮落后的中国人民是应该的,由于这一思想支配着我的脑子,因此即使对被打重伤的,也没有采取过任何医治措施。打后均置之不理。
问:继续谈下去!
答:1939年9月至1942年3月,我在阜新矿业所五龙采炭所劳务系任职期间,以工人互相殴打和打人、春节赌博及工人无故升坑、反抗日本人指挥等为理由,曾先后用棍子及高压线毒打中国工人八名,这些被毒打的中国工人需要医治五天至十天才能痊愈的,在这期间我还以不遵守指示及反抗把头为借口,以棒打脚踢进行毒打,已成习惯了,被毒打的有240名。
问:你在劳务系任职的时候曾虐杀过多少工人?
答:1939年2月中旬, 我在伪满阜新炭矿五龙采炭所西坑劳务办公室任职,在某天下午下班时 ,在坑口对下班工人搜身时发现一名中国工人(三十五六岁)带有采煤使用的火药雷管20多个,我将他带到办公室来。借口他有反日阴谋的嫌疑,进行审讯。于办公室地下摔他四五回后,用三角椅子向他腰部、腿部毒打刑讯,打得他不会行走后,交给把头刘振帮将他扣押,同时不给他饭吃,并命令劳务系外勤杨某监督,就这样经过三天的时间,将他虐杀啦。但为了欺骗大家,就说他是病死的,并命令工人将死者埋在炭矿共同墓地。
1940年8月中旬,我在伪满阜新炭矿五龙采炭所东坑劳务系任职,某日,劳务系郑某(外勤)于午前十时逮捕一名因不满压迫而逃跑的采煤工人(中国人,年龄约40岁),带到我的办公室来。当时我很愤怒,命令郑某同我一起进行刑讯,用棍子(直径五公分,长一公尺)毒打该人十五下以上,并让他跪在办公室的地下,午后四时许,我还告诉把头吴国玉不给他饭吃。结果该工人因受打重伤,又无医无食的情况下,三天后就死去了啦。但为了欺骗大家,我说他是因病而死,并叫工人将死者埋在煤矿公共墓地(注:摘自《星原稔的供词》,阜新市公安局档案室敌伪档案,3号全宗,1号目录,1号案卷,第297~308页。)。
星原稔自1937年11月中旬至1945年7月中旬, 在伪满阜新矿五龙采炭所担任劳务系、工人宿舍管理人及招工负责人等职期间,曾不顾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强制奴役及虐杀我国工人,以至有327 名中国劳工在该犯任职期间死去。其在担任招工负责人期间,强拉我国居民11170人充当劳工。 在充任警备员、坑内管理员、劳务系期间,常以反抗日本人、不遵守指示为借口,用高压线和棍子毒打工人361人(注:阜新市公安局敌伪档案,第1号案卷,第285~288页。)。
星原稔只不过是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的一个小人物,竟犯下如此罪行。当时在阜新的日本官兵和炭矿职员及警察、宪兵、特务人员不下3000人,其中像星原稔一类的人不在少数,所犯下的罪行更是罄竹难书。
总之,野蛮的政治压迫和精神摧残,夺走了无数矿工的生命,是形成万人坑的重要原因。
此外,卫生条件差,瘟疫流行,吞噬许多矿工及家属的生命。当时,卫生条件差,瘟疫流行,矿工有病得不到医治,到医院不收,到大房子不留;在社宅,全家被封闭,钉上门窗不许外出,结果,一死一家子。特别由关内来的人,水土不服,有的一家来了六七口人,不到半年,死去大半,有的全家惨死他乡。
综上所述,阜新煤矿万人坑是日本侵略者掠夺阜新煤矿的产物,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铁证。为了掠夺中国煤炭资源,日本侵略者奉行“人肉开采”政策,不管矿工死活,冒顶、透水、瓦斯爆炸不断,吞噬无数矿工的生命;在经济上,日本侵略者通过把头,对矿工进行敲骨吸髓的剥削,使大批矿工未老先衰,英年早逝;在政治上,采取高压政策,随意打骂、虐杀中国矿工。加上卫生条件差,瘟疫流行,死者甚多。这些人的尸骨越积越多,终于形成了万人坑。
四、日本对阜新煤矿掠夺的后果与万人坑现状
日本帝国主义对阜新人民的奴役和对煤炭的掠夺,给阜新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和极严重的后果。
首先,夺走阜新矿工及家属 7万人的生命,造成无数家庭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其次,掠夺近3000万吨煤炭。其中仅1935~1945 年的10年,‘满炭’和‘满业’利用在东北沦陷区所榨取的利润和实物作资本,先后在阜新的7个矿田,建起47处中小型露天和斜井,形成总规模450万吨/年掠夺量。10年(主要是人力)累计掠采煤炭2527.5万吨,占伪满同期总产量的12.4%”。
第三,造成资源严重浪费。为了在短时期内,尽可能多的掠走阜新煤炭,日本人当时进行“掠夺式”开采,哪里煤层厚、煤质好,就拼命采哪里的煤,回采率不足30%。不仅造成煤炭资源严重破坏,而且留下许多隐患。解放后,海州露天矿的电铲曾掉进空巷,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
总之,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阜新,给阜新人民带来巨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多少矿工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一层白骨千层恨,层层白骨血海仇。万人坑的堆堆白骨,就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铁证。
阜新煤矿的4处万人坑中,占地8万平方米的兴隆沟万人坑,主要是掩埋日伪时期新邱采炭所, 因冒顶、瓦斯爆炸、涌水及各种瘟疫等灾害而死亡的矿工。现墓地大片被当地村民作为耕地之用,仅存有20多处大小不一的坟丘,并竖有纪念碑为标志,上面的横批是“永世不忘”,两侧有对联,上联是“永记阶级苦”,下联是“不忘血泪仇”,背面有碑文。每年清明节前后都有后人前来祭扫、献花圈、花环的人们,昭示着人民将永远不会忘记这段历史。米家窝铺墓地占地4.5 万平方米,主要是掩埋城南采炭所死亡的矿工,由于当时埋坑较少,现在已变为当地村民耕地。五龙南沟万人坑占地17.5万平方米,主要是掩埋平安、五龙采炭所死亡的矿工。由于矿区生产建设,面貌基本绝迹,已经变成矿区的排放矸石场。孙家湾万人坑占地20多万平方米, 四周立有“满炭墓地”的刻字石桩,是迄今为止保存完好的墓地。
1968年,阜新矿务局在孙家湾南山万人坑筹建“阶级教育展览馆”。根据矿区的老工人回忆,发掘出3 个群葬大坑,在原址建起两座遗骨馆,一称“死难矿工遗骨馆”,两坑共埋尸 110多具,分双行将4尸下肢交叉相压,尸体单层平放。 两坑露出尸骨中均有肢体残缺者并有的肢骨、椎骨、肋骨折断或颅骨穿洞、断裂。由此不难想见死难矿工所受之残酷折磨;一称“抗暴青工遗骨馆”,掩埋137 具尸体,死难劳工是关押在日本警备队中参加过新邱下菜园子大暴动的“特殊工人”和关押在矫正院的有反满抗日情绪而惨遭屠杀的矿工和爱国青年。另外,还有7个遗骨典型,1个白骨厅。
1968年9月3日,阜新矿务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阶级教育展览馆和日伪统治时期死难矿工纪念碑落成,后又增建了阜新煤矿矿史陈列馆,1992年9月15日更名为“阜新煤炭博物馆”。1988年12月20日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4月11日被阜新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8年8月被阜新市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1998年12 月被辽宁省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命名为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
孙家湾万人坑自1968年发掘建馆以来,接待全国各地的观众达上百万人次,国际友人50多人次。1995年8月11日, “日本第六次侵略史实调查友好访华团”一行5人前来参观,并向死难的中国劳工祭奠致哀。
———————————————
﹡文中引用资料未注明出处者均存阜新矿务局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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